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永安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新府路85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529。邮箱:yasga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条例》和省、市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文件精神要求,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9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60条,占比60.6%;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条,占比2%;不予公开信息数37条,占比37.4%。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比8.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条,占比21.7%;其他类42条,占比7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依据《条例》和《办法》,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市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严格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政府网站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职责和规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杜绝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失、泄密事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公安微博、微信、警务QQ群等平台建设,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同时,指定专人按时向图书馆、档案馆送交已公开文件,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永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制度》、《永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制度》、《永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同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市局保密办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定期对全局涉密政府信息进行复核和清理,该解密的予以解密,符合公开要求的予以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局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贯彻落实。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三是加强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充分运用短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便民讯息、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按照市审改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市局权责清单融合编制工作,共融合编制市局权责事项487项(含子项共918项),并于3月24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对外公开公示,使权力更加透明公开。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2020年永安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说明》、《2019年度福建省永安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说明》,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的形象。三是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公开。对网上办理事项开展全面的梳理和清理工作,确保公开事项与权责清单完全对应。我局目前保留行政许可35项,其中“一趟不用跑”即办事项26项,占比74.3%。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7项,建立抽查对象名录228个。2020年,我局共组织开展随机抽查3次,参加抽查人员10余人,抽查对象128个,检查结束后,依托“三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将检查结果全部对外公示。
(三)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机制。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制作了《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阅使用。贯彻落实“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工作,办事事项根据国家标准目录进行更新,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回应机制。积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适时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年内,我局共转载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参加节目访谈2次。三是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调整和加强了宣传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及“三支队伍”进一步健全涉警舆情一体化处置机制,建强宣传员、网评员、新媒体管理员等专业队伍,积极开展舆情处置与舆论引导工作培训,完善预案库、案例库、口径库、专家智囊库,为舆情应对和引导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专班多次召开部署会、培训会,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充分认识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两化”建设相关工作。二是编制标准目录。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积极对户籍管理领域的职责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在《福建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形成了《永安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涵盖办理户籍业务9个方面44个公开事项。三是整合公开信息。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对接上级公安机关,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梳理政务户籍领域公开事项,将44个公开事项整合成21条领域信息,做到简洁明了,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了解办事依据、流程等相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5 |
28 |
5939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8 |
16 |
1545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9 |
573 |
23846 |
行政强制 |
42 |
4 |
805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 |
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387244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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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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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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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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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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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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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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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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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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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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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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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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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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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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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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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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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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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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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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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公开数量偏少、公众参与度不高、公开质量不够优化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对相关部门警种的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的全面解读,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作用,集中公开相关政策动态,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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