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7:04 | 来源:永安市公安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永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新府路85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529。电子邮箱:yasga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拓展渠道,丰富内容,有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2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9条,占比70.37%;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条,占比18.52%;不予公开信息数3条,占比11.11%。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比10.53%;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比10.53%;其他类15条,占比78.94%。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数3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并指定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明确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协调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审查,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优势,对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交通、户籍、行政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渠道补充优势,以“平安永安”“交警微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同步在新媒体渠道进行发布,加大对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公开便民利民举措。三是及时主动做好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保障公众查阅需求,2023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1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结合上级部署和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问题,及时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确保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开展。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0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853

行政强制

78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不予公开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无法提供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不予处理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②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其他处理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对公开属性界定的把握还不够到位,公开效率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加强部门沟通交流,加强工作培训力度,聚焦重点领域的社会关切,明确道路交通、便民服务、行政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公开要求,持续跟进落实,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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