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永安市经贸局信息公开办编制。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我局行政事务性及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公开事务,报告的方式为政府网的信息公开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经贸局综治办,联系电话:0598-3833024。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永安市经贸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2014年,按照永安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把信息公开与我局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从而,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现将我局今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归纳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我局副书记、纪委书记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综治办公室为承办机构,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相关科室对公开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二是按照电子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充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三是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在我局组织的干部培训工作中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
(二)、完善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把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公众进入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阅了解相关信息,通过网上办事、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模块,即可与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进行交流、沟通,我局通过逐步扩大网上服务,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运行,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了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4年,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总数31条,本年主动公开信息数31条。现场接待110人次。
(二)、公开信息分类:我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人事、职称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机制,按照公文处理程序,认真做好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和统一审核答复等工作,积极沟通协调,确保答复质量和答复时限。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12年我局接到网上依申请信息公开1次,并做好了认真答复,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经验。2014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服务、监管、措施、热点回应情况信息2条,主要是申报工业发展基金申请,及节能减排项目转报省经信委报批项目。做好了服务工作,我局只有服务,从未收费。
(五)、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我局在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由于我局没有行政审批权,所以没有审批的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面:我局也没有处罚的信息公开。在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没有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与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还有其他工作,容易造成工作失误。2015年,我局将强化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加快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公开作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和其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规程,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的要求,拓展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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