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永安市南区巴溪大道1111-2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492,电子邮箱:yas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2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6条,占比76.2%;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条,占比23.8%;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占比50%;其他类8条,占比5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7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副局长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公开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并完善工作台帐。
1、做好行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公开。主要公开了《永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永安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永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等信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资金补助情况公开。对永安市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兑付方案、客运企业2021年度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申请省级补贴资金等进行公示,做到补助经费发放公开、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公开。主要公开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及节后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及时发布驾培行业风险预警
自机动车驾驶培训制度改革以来,随着驾培市场全面放开,三明地区驾培市场投资增长较快,我市驾培市场供需出现失衡,培训能力出现过剩,我局积极研究分析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市场情况,组织统计分析,测算出2020年驾培车辆利用率仅为39.8%,得出永安市驾培行业实际培训能力远大于当前社会培训需求的结论。2021年3月31日我局发布2021年永安市驾培行业投资风险预警通告,引导我市驾培行业自律发展,保障驾培行业稳定经营。
3、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职能
落实省审改办“五级十五同”工作要求,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大幅提升窗口行政服务效能,实现8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同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列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符合网上申报受理的事项实现了全过程网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了工作效率,让群众真实感受到办事的便利性。进一步优化提升窗口服务,通过完善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机制,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贯彻落实上级惠企文件精神,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快捷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许可证件和车辆运输证年审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解除后45天。同时继续执行货运车辆“三检合一”的便民服务政策,支持货运车辆异地检测结果互认,保持与有质资综检站的实时联系,保证综检数据与运政系统实时对联。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方便群众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2021年度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42件,公共服务事项4181 件。
4、做好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办理
认真开展12345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全年共答复12345平台诉求件311件,针对不满意件积极进行分析研判,开展二次办理答复。诉求件二次办理满意率达97.9%。一是规范办件信息发布流转,建立微信工作群,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诉求件信息,提高诉求件流转速度。二是建立24小时值班机制。实行7×24小时工作制,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7×24小时接收、办理、回复渠道,提高办件处理效率。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答复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局各单位、科室负责办理的诉求件答复须经单位(科室)负责人把关并经局领导审核,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四是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情况。定期总结平台工作,通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或下步重点工作。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办件速度和答复质量。
5、持续推进物流行业发展
结合物流发展新需求,积极引导源通、佳云物流等规模企业持续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全市物流业增量增长。截至目前,新增物流企业27家,新增运力6529吨,总量达4.67万余吨,有力保障了民生等物资流通。特别是通过落实“一企一策”政策措施,源通网络货运平台持续快速发展,物流成本得到明显降幅,“降本增效”效果明显,平台运输成本每吨公里低于市场平均价约0.03元。物流业增量增长和降本增效,带动我市运输业持续增长,截至10月全市客货运周转量102405.28万吨公里,增幅6.8 %,位列三明全市和主轴排名第二。
6、认真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
2021年,我局负责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40件,其中主办25件,分办2件,协办13件,主要涉及农村公路建设、乡村道路养护及安保工程、交通出行等方面问题。能办到的,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办理落实;一时无法办到的,积极组织座谈会和上门协调等方式,与代表见面交流沟通,积极争取代表谅解。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我局均按时办结,二次办理后满意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公开栏目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设置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3个,每月及时更新发布公开信息,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工作。二是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局属单位、各科室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学习《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畅通公开渠道。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有永安市人民政府网、永安市图书馆、永安市档案馆等平台,每月月初按时向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公开文件及目录,保障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需求。2021年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公开文件16份。同时,做好局档案资料室规范化建设,文件资料分类整理归档,作为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查询场所,方便群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局属各单位、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任务,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公民身份证、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三是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将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促进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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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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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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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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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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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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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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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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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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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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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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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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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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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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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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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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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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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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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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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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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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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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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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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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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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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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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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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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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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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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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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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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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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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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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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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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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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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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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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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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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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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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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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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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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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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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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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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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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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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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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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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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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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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局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于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更新较少、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组织相关单位、科室工作人员学习《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文件,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信息更新。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公开栏目定期更新、审核把关等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扩大信息公开方式,利用公示栏、宣传栏等方式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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