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林业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向全社会公布本单位 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909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535,邮箱:yalyjbgs@163.com)。
一、概述
2018 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57号)的相关要求,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保密性,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积极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等群众关切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着力完善公开清单、拓宽优化公开渠道、协助构建数据共享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公开、配合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打开政府后台网站,处理互动模块网民咨询意见;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㈠加强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㈡突出重点。在公开内容上,我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林业事务。
㈢拓展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林业信息的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8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67条。指导永安国有林场、永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林业产权交易信息。
㈡公开主要类别。2018年度主动公开主要类别及数量: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安全
生产、人事任免等。
㈢公开主要形式。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平台有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电子屏幕、微信企业号、局 OA 电子公告栏等渠道,配合公开、公示我局部分重点公开信息。2018 年度我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9条,报送图书馆、档案馆电子档、纸质版公开信息数各89条。
㈣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截至目前,暂未有群众提出需解读政策条款。
㈤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今年无投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㈠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历年累计0条;
㈡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受理数量为0;
㈢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8 年我局未收到“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形式不够创新。主要是林业专业性强,形式比较单一,特别是有些专业术语不够通俗,民众比较难以理解。二是宣传力度不够。部门网民对政府网站的功能了解不够深入,群众参与度不够高。
㈡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林业工作动态,针对民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上传相关政策文件,方便群众了解。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㈡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9 |
66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9 |
66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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