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4:51 | 来源:永安市林业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巴溪大道909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535,邮箱:yal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坚持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林业政务环境。坚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全面,立足林业工作职能,结合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林竹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林业改革有新突破、森林质量进一步提升,主动作为,扎实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制作信息3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2条,占比59%;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0条,占比27%;不予公开信息数5条,占比14%。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比45%;其他类12条,占比55%。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确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解到各个责任科室,并作为各科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专人专责。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林业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部门网站信息资源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及时、实用、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网站日常维护、信息更新、栏目管理等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正常运行。二是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采用报送、编辑、审核三级审查制度,注重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三是信息公开专栏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分类清晰,查询便利,信息公开集中度较好,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2022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各22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运行。二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局属各科室积极协调配合并提供信息。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45.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②重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均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三是工作创新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进一步梳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抓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细化信息内容、增加信息数量、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加强对优秀解读材料的学习,丰富信息制作手段,提高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精神,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先进单位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