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5 00:00 | 来源:永安市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由永安市民政局编制。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11639。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强化组织机构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评议小组,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挂靠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一年来,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编制《永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永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建立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

  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4个配套规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2年度共制作信息2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

  1、民政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

  2、本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扶贫、低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0、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1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主要内容。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条,占25.7%;其他类信息26条,占74.3%。

  (四)公开主要形式。2012年度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条;通过公开栏、宣传单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公开情况。2012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0条。

  (二)办理公开情况。2012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2年度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虽然认真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不够到位,信息归类不太规范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指导,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科学分类。

  永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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