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0:16 |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永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民政局办公室(永安市燕江东路1299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11639,电子邮箱:361163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抓好民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强化组织机构保障、完善政务公开规定、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民政政策解读、“两馆”报送等工作,同时深入推进民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促进民政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5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5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占比1.8%;行政许可类信息38条,占比6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占比3.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占比9%;其他类9条,占比16.5%。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5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3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将本年度公开任务分解到科室和局属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今年来主动公开信息55条,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养老服务、老区扶贫、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安全管理等领域公开相关信息,如城乡低保救助政策、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评分标准、社工站建设情况、老区村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等。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公开专栏,累计公开社会救助方面和养老服务方面政策64条。 

  (2)突出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领域兜底保障相关信息公开,加大社会救助专栏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低保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公示信息48条,公示老区扶贫建设补助政策信息5条,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政策信息4条。 

  (3)做好民政政策解读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今日永安网”公众号平台上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解读《2021年婚姻登记新规定》。依托“今日永安网”微信公众号和永安电视台,做好清明节祭扫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宣传解读,确保清明祭扫平安有序。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就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线上政策宣传和解答。联合多个单位在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活动邀请“两童”及家长参加,为孩子和家长们宣讲解读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系列活动,现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参加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就未成年人保护等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4)深化“放管服”信息公开。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梳理公开《权责清单》124项,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后台设置,实现政务外网、“闽政通APP”、“e三明APP”三个路径同步。将“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 老年人优待证”两个事项列入三明市100件“一件事”服务事项。落实“马上办、掌上办”的工作要求,投入20余万元开发新的门牌证办理系统,同步使用“永安市门牌系统”微信小程序,群众在社区就可以办理门牌证。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公示,做好行政审批“双公示”信用信息公开,今年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双公示”信息82条。 

  (5)落实人大建议答复公开。2021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3件、分办3件、协办4件,涉及“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殡葬管理、慈善事业”等多方面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问题,以上均按要求及时答复,同步在“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公开办理答复情况,实现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6)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永安市民政局、永安市救助站、永安市福利院、永安市殡仪馆、永安市老年服务中心的2020年决算公开说明和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调整栏目设置。根据民政职责,将我局公开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社会公益事业五大类,信息分类更加科学,群众监督更加便捷。二是严格动态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于20个工作日内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坚持做到7个工作日内发布。三是加强“两馆”报送。每月按时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累计报送“两馆”信息55条,为群众查阅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各类信息公开规定,将各责任科室和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加强信息审核,凡公开信息须经“领导审核、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评议小组”四个审核环节,自查排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表述和内容。加强保密审查,凡公开信息须填写保密审查表,严格执行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信息安全、导向正确。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1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业务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存在公开不全面问题。 

  2.改进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及时组织重点业务科室,传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政务公开基本知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对照上级民政部门政务公开规范和本级政务公开要求,每季度对我局政务公开专栏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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