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永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民政局办公室(永安市燕江东路1299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11639,电子邮箱:3611639@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民政领域政务信息得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8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89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占比0%;行政许可类信息50条,占比56.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条,占比9.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占比0%;其他类31条,占比34.8%。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6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3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公开任务、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今年共主动公开信息89条,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老区扶贫、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等领域公开信息,如:城乡低保救助政策、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评分标准、社工站建设情况、老区村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等。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公开专栏建设,累计公开社会救助方面和养老服务方面政策77条。
(2)突出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领域相关信息公开,继续做好社会救助专栏公开,今年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公示信息54条,公开老区扶贫建设补助政策信息3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信息2条。
(3)做好民政政策解读工作。依托“今日永安网”微信公众号和永安电视台,做好清明节祭扫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宣传解读,确保清明祭扫平安有序。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就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做好线上政策宣传和解答。联合多部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点亮六一·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印发六千本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9·5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系列活动,现场宣传解读《慈善法》。
(4)深化“放管服”信息公开。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开《权责清单》124项,按照省民政厅“五级十五同”要求,梳理和动态调整办事事项58项。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后台设置,实现政务外网、“闽政通APP”、“e三明APP”三个路径同步。将基金会变更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一件事、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一件事、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一件事等3个事项确定为“一件事”服务事项。落实“马上办、掌上办”的工作要求,12月1日起全市取消使用纸质门牌证,全面推行电子门牌信息服务。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公示,做好行政审批“双公示”信用信息公开,今年公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双公示”信息50条。
(5)落实人大建议答复公开。2022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6件、协办1件,涉及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殡葬管理、慈善事业等多方面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问题,以上均按要求及时答复,同步在“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公开办理答复情况,实现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6)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永安市民政局、永安市救助站、永安市福利院、永安市殡仪馆、永安市老年服务中心的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和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做好动态管理。按照《条例》规定,于20个工作日内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坚持做到7个工作日内发布。二是规范栏目设置。根据民政职责,将我局公开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四大类,信息分类更加科学,群众监督更加便捷。三是落实“两馆”报送。每月按时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累计报送“两馆”信息89条,为群众查阅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强化保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制度,将各责任科室和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二是加强信息审核,凡公开信息须经“领导审核、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评议小组”四个审核环节。凡公开信息须填写保密审查表,执行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信息安全、导向正确。三是接受社会评议,2022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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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3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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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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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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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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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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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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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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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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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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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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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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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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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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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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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1.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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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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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 予 公 开 |
①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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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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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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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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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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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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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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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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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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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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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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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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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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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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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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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属于行 政执法 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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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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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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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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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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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 法 提 供 |
①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 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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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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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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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 予 处 理 |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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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复 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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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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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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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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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 他 处 理 |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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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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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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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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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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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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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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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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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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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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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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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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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出现了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等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公开意识,树立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理念。二是丰富公开形式,运用新媒体传播方式,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民政相关信息。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加大学习教育,提高政务公开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掌握和贯彻相关制度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永安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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