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06 00:00 | 来源:永安市

  2011年,我局在上级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导下,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我局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就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规定了明确安排,将执法依据、程序、完成时限等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

  三是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局机关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了信息采编水平。

  四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对机构设置、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业务信息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在政务信息网上按相关板块予以公布了修订后的《永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方便了群众查阅和咨询,为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局信息提供了平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五是主动公开信息。我局坚持公开原则,对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2011年全年公布政务信息7条,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二是机关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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