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6 15:01 | 来源: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局

  2017年,市民宗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安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7〕76号)文件精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指标统计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民族宗教信息16条。如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号政府主楼228室),联系电话:0598-3650870。邮箱:yamzj3650870@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永安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6〕76号)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为了切实开展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本局设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陈泽尊兼任,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黄凯生副主任科员兼任副组长,具体收集、发布等工作由办公室主任罗志烨负责。

  (二)健全机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分工、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的清理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规定了各项信息制作和保存科室(站)为民族宗教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科室(站)都安排专人作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公开资料的整理报送,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人。

  (四)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按照规范后的公开目录进行分类,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民族宗教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情况:2017年,本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共计16条,其中规划计划信息8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政策情况,少数民族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2017年我局建立完善向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机制。已完成15件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7年,市民宗局开展了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活动,共悬挂横幅标语、LED电子宣传标语63条,发放宣传手册3356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咨询326次,进一步巩固了我市民族团结发展、宗教和谐稳定良好局面。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我局积极做好社会关切情况的回复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应工作,办结共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一)受理申请数量: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我局未受理到相关工作。

  (三)不予公开情况。我局2017年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信息公开收费也未曾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7年底,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历年也未曾发生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本局虽能认真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进行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因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主动公开信息梳理不到位,梳理工作相对滞后及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现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三明和永安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2、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努力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管理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提高公信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

11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

11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