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按要求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永安市巴溪湾南山路1号,邮政编码:366000,联系电话:0598-3650870,电子邮箱:yamzj3650870@163.com)。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三明以及永安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并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其中:网站公开10条,占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20%;工作动态等其它各类应公开信息8条,占8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我局投入一定经费购置了办公设备,积极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分类规范目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查排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表述。密切监测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苗头性舆情,今年以来,共发现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整合新媒体资源,推进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全年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10份,完成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送图书馆、档案馆共计1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完善《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制度》和《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由办公室、民宗科、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对各科室(中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列入领导干部年终绩效考核范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由部分民族村主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2019年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2019年,我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的做法:
(一)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民族团结发展、宗教和谐稳定等推进公开,对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进行及时刊登解读,2019年共解读4条。局长陈泽尊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带头宣讲中央民族宗教政策,就民族宗教政策和推进新形势下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作专题讲座。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永安市民族宗教局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苗头性舆情,今年以来,共发现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0件。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广泛听取民族乡村村主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并加以改进,有序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建设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推行办事清单制度,公开权责清单和“最多跑一趟清单”并集中展示。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结果公开。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府门户网站、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让服务对象办事更加便捷。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预算、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相关信息,注重预决算公开的客观性、规范性,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宗教工作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查排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表述。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整合新媒体资源,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永安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今日永安网、学习强国等报送有关信息。完成e三明注册推广任务16人,让人民群众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公开栏、微信群等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更新市民族宗教局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内容,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在落实上级关于基层减负政策的基础上,着力在公开数量、公开质量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信息10条。将信息公开分为机构设置、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分类清晰,查找方面,对每一条公开的信息,都经过分管领导的审查,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结合《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二级绩效管理方案》,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中。并及时向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场所,为群众查询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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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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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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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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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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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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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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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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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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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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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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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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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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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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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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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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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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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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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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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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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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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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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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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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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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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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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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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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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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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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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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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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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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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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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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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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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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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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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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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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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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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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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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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政府要求和社会期待还有一定距离,社会公众感兴趣的信息内容所占比重不多。一是个别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敏感性强,大量的公文是政府部门的内部公文,能公开的文件数量较少。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配套解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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