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文件要求,以及2019年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燕江南路548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收,邮编:366000,电话:0598-3833072,电子邮箱:yan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2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公开2条,应急管理信息公开18条,农村工作、扶贫工作信息公开40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总数0条,历年累计共1条;对申请的答复总数0条,历年累计共1条;我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当中没有产生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持续抓政策解读回应。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学习强国”、2019年农业农村局政风行风热线、永安市人民政府网、今日永安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图书馆、档案馆、农业12316服务窗口、农机服务窗口等平台,对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色现代农业、农机购置补贴、“福田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热点,进行了详细解读,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12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切实发挥农业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2.持续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一是突出强农惠农政策。利用永安市供销社联合社永安农副产品信息网(http://www.yacoop.com/),每周发布永安市农副产品市场行情,建设市级运营中心1个、益农信息社183个,逐步提升农业信息科技创新与公益服务能力。二是突出乡村振兴战略。永安被列为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县,小陶镇被列为省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列入省千个乡村振兴试点村10个,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作为省市美丽乡村推进的村达84个,农村改厕达92.8%,农村路、沟、渠等生产生活条件有很大改善,垃圾、河道、道路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三是突出农业农村改革。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通过三明市级验收,持续升级“福田贷”普惠金融,被列为全省十大金融创新项目(排名第三),累计完成授信218个行政村,覆盖面达95.61%,授信户数11852户、授信金额5.56亿元;用信户数8518户、用信余额3.32亿元;盘活农村土地经营权7.97万亩,占全市总耕地33.6%;创建“福田贷”星级信用村16个。
3.持续抓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着力保障“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底线,对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22户1569人脱贫成果全力巩固并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低保线至6960元/年,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五保户得到充分保障,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已达到11440元以上,未发生贫困户返贫的情况,“5•17”“6•6”房屋受灾贫困户8户24人全部销号;31个贫困(空壳)村已全部摘帽退出,平均村财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完成省级造福工程扶贫搬迁任务11户42人。二是着力推动产业扶贫。采取“大家带小家”等产业发展模式助推扶贫,扶持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项目建设,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项目101个、资金规模4995.3万元;存量扶贫小额信贷508户、贷款总额2540万元,覆盖面69.39%;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选聘产业指导员141人,全市共筛选出20家经营主体带动169户贫困户、12个贫困村稳增收。三是构建稳定脱贫机制。不断探索深化“391”贫困村抓党建促精准扶贫的工作新机制,持续完善“123”入户帮扶和有序退出机制,对全市732户贫困户实现全覆盖挂钩帮扶,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机制”试点工作,及时公开了精准扶贫等相关文件40份,公开扶贫资金来源、用途、项目建设和各乡镇(街道)扶贫进展情况等,确保了扶贫民生重要信息及时发布。
(四)平台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广泛开展宣传,严格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学习、宣传和培训,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特别是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要求做到政务公开信息的定期更新,重要信息准时公开。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
(五)监督保障
结合新条例,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修订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实行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公开专员抓落实,各科室(所站)负责配合做好各自信息公开,采取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部署开展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项目建设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 |
0 |
7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1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9 |
0 |
24 |
行政强制 |
1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26139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机构改革后,尤其是新条例发布后,信息公开意识跟不上新时代发展的需求,特色现代农业、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环境整治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培训薄弱。仅对信息公开专员进行短暂信息公开培训,具体科室(所站)相关业务培训缺乏,同时相关公开标准未细化,信息公开人员不足,日常维护和发布工作量大、难度高。三是信息公开方式单一。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缺乏创新、不够丰富,政府网站、图书馆、档案馆信息交换不畅,群众查询信息的意识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抓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力度,提高各科室(所站)对政务公开各项公开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程度,信息公开做到规范标准、精准到位。二是注重实效抓督查。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常态长效抓机制。对照新条例,不断修改完善永安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