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永安市燕江南路548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33072,电子邮箱:yan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4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2条,占比97.67%;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2.33%;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比9.5%;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比23.8%;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5条,占比59.5%;其他类信息3条,占比7.2%。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总数1条,历年累计共2条;依申请的答复总数1条,历年累计共2条;我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当中没有产生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及时梳理整合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农村工作、扶贫工作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完善乡村振兴领域、农业补贴领域相关栏目,优化管理环境,压实局属各单位责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1.加强涉农政策解读回应。依托永安好农货、农业12316服务窗口、农机服务窗口、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对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粮食安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热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制定下发《永安市稳定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八条措施》《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实施细则》,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责任,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县级设施蔬菜补助由20%提高到50%的激励政策。
2.强化农业简政放权信息。坚持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为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目前,我局共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109项,入驻率100%,2021年共办理承诺证件58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信息公开覆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农资市场检查(农药、化肥、种子、兽药)、养殖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监督检查事项均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行,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3.注重农业补贴领域公开。及时梳理整合“农业补贴资金”栏目,集中进行公开粮食补助、生猪良种补贴、设施农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涉农补贴落实情况,2021年度公开文件31份。利用永安农副产品信息网、今日永安网、“永安播播”、益农信息社等平台,发布我市农副产品市场行情,开展“永安好农货”直播带货专场9场,提升农业信息科技创新与公益服务能力。完成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93万元,受益农户43246户。
4.突出乡村振兴领域公开。将“政务公开”的“脱贫攻坚”栏目变更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并设置“乡村振兴”“扶贫公示”“扶贫政策及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等栏目,集中进行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方面重要政策、公开标准、工作进展的情况,及时公开乡村振兴资金来源、用途、项目建设和各乡镇(街道)进展情况等。整合成立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挂牌乡村振兴局,全市累计收到“一键报贫”申请206条,核实已纳入监测对象5户13人,通过重点帮扶,未发生致贫情况;落实“六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再出发,开展乡村振兴“四争”行动,贡川镇龙大村被列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重点打造的“桃源古韵、文旅休闲”精品示范线路,贡川镇延爽村、燕西街道上吉山村被列为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梳理积分制、小陶“四三”工作法、盘活旧宅资源等典型案例,将积分制作法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民日报转发表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栏目设置。结合我局职能及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主体,设置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2个,强化信息发布,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学习《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营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增强公开意识。三是畅通公开渠道。依托永安市人民政府网、图书馆、档案馆等平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加强与公众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1年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4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所站抓落实,做到任务明确,目标精准。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进行保密,确保信息安全。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强化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设,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更新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做到政务公开信息定期更新、完整准确。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信息公开不够深入。我局信息公开人员为兼职人员,信息公开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量大,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另一方面,沟通协调不够到位。我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与涉及的相关公开主体沟通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强化《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文件学习,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围绕民生热点,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定期更新、审核把关等日常管理工作,提升局属各单位保密意识和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三是强化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职责,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乡村振兴、农业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