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9:04 |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永安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永安市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50312,电子邮箱:ya3650312 @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息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息公开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务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共制作信息5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1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占比2%;其他类50条,占比98%。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5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我局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我局积极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结合网络舆情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时自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表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2020年,及时完成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送图书馆、档案馆共计5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规范“部门拟稿+分管把关+主官审核”责任主线,后台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监督,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从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等开展工作。我局已完成《福建省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9个一级事项、《福建省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7个一级事项的编制工作。

  2、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就业、养老、社保、劳动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和各类政策的公开工作。

  3、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针对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我局认真学习上级精神,我局全年公开政策解读方面信息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7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0

0

行政强制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社保、就业、招考等惠民惠企政策宣传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三是加大对全局各科室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每季度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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