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15:06 |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619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352,电子邮箱:yas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场监管信息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作用,着力构建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共制作信息2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7条,占比96.43%;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3.57%;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安全生产类信息5条,占比18.52%,其他类信息22条,占比81.48%,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7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总数1条,依申请的答复总数1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没有产生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从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出发,明确各科室、所、队工作职责,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栏目,将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列入政务工作重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形成工作机制,按照制度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

   1.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公开监督抽检信息。根据三明市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需要,我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抽检区域对象、品种、项目和批次。同时加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每月对蔬菜农残及水产品甲醛等开展快速检测,对食品质量进行初步筛查,为针对性抽样送检提供靶向。2021年,我局共快速检测农产品及水产品6000余组,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238批次,均在政府网站公开。

  (2)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和备案信息。2021年度公开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开12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公告6件,新发证小作坊名单8件,食品监督抽检情况8件。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简易注销”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营商环境。实施企业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细化梳理办事指南入驻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事项管理系统(办事服务类),并与标准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关联绑定工作,确保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链接有效,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实现同一事项办事标准与全省统一。目前,我局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均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了办事指南,占总事项数的100%,并引导企业申请登记事项从省网上办事大厅登录,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信访办理情况。2021年,办理信访件25件,办结12345平台诉求件745件,办结率100%。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预决算相关内容。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办结1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其中主办6件、协办11件,满意率100%,均按时办理结束,并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4.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共办结各类违法案件146件,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均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平台上,公示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一是通过局、市场监管所政务公开栏进行纸质版公开。二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及电子文档。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负责机制,同时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力度,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类型不够丰富。

  2.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梳理相关信息,加大与市场监管工作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范围与力度,切实满足群众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信息的需求。

  2.通过多渠道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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