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28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永安市新安路118号;;联系电话:0598—3833365;邮编:366000;邮箱:yasfjbgs@163.com)。
一、概述
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编制了信息公开分类规范目录,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配备了工作设施,按照市信息公开办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了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4条。
2、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公开信息总数为14条。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1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兼职工作人员1名,分管领导1名。
(二)经费情况
2011年支出工作经费2000元,用于网站设施设备维护。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相关科室安排专人进行日常信息公开统计,办公室负责对信息的汇总。
七、附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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