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文件要求,由永安市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行政中心附楼1号楼3层,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2435,电子邮箱:sl363243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府公开机制,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网站公开57条,占100%,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公开2条,占3.5%;安全生产信息公开19条,占33.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6条,占63.2%,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公开信息审核,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局内部人员调整,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组织相关培训,确保信息公开质量有保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强化对水利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三明水利信息网、永安市政风行风热线、今日永安网、图书馆、档案馆等平台,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方便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水平。并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公开了审批项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工作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按照要求同时向“两馆”(即档案馆、图书馆)报送公开信息,全年各移交公开纸质文本57份。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修订永安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科室和单位的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实效。
2019年,我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的做法:
(一)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2019年,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平台,对水利局新组建的机构职能、水利工程建设、电站生态改造、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社会关切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共办结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处理信访件31件,办结12345平台诉求件9件,办结率均为100%。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研判,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今年,我市两次遭受洪涝灾害,我局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发布灾情,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得到灾区人民的理解。
(二)进一步聚集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对涉及水利行业的重大事项,均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各业务科室能够结合入乡镇、入企业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深入实地对各乡镇(街道)及园区内企业开展取水许可宣传工作,并进行水资源工作座谈交流,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推进工作。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月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协同生态环境局、农业局信息,对新申报项目主动对接,认真筛选排查。今年以来,新增办结取水许可证17项,已办理取水许可手续17项,正在办理的取水许可手续的42项,办证量在三明市排名第一。
3.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永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永政文【2019】40号)文件要求,将剩余130座未完成下泄流量生态设施改造、224座未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的电站分解至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站,制定整改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今年已完成231座生态设施改造、226座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任务,其中70座电站监控已接入环保在线监控平台。
4.突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两个清单”,与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初步联通,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
(三)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对本局、各党支部及局属各单位对外宣传的所有平台、媒介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全年被各级平台采用信息143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扣涉水主要矛盾变化,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处理,妥善处理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积极配合“e三明”建设,完成全局66名干部职工实名认证,并积极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宣传。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新成立审批科,重新梳理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认真梳理最新的《办事指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简化程序,让办事更简便,让老百姓更舒心,对《办事指南》内容逐项进行梳理修改,并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步修改网上《办事指南》。严格落实省上对政务服务提出的八项任务,实现高水平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目前共有15项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7项列入“一趟不用跑”清单,8项列入“最多跑一趟”清单。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1.抓好新条例贯彻落实。结合新条例实施,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精神,从源头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并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差错漏严重的问题,纳入二级绩效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了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落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快了重点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防洪工程等项目建设,拓宽了政务公开领域,深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创新了政务公开形式,提升了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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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 |
0 |
2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0 |
9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34754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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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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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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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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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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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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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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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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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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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科室缺乏主动公开意识。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新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对主动公开信息界定还不够明确;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编排格式不够规范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开载体还不够丰富,缺乏创新意识。
(二)改进情况
2020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切实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随着生产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对当前和今后能够公开的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全部上网公开,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涉水问题,水利中心工作,如防汛抗旱、专项行动、水资源保护、防洪规划、取水许可、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信息。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继续规范服务公开栏等传统形式,真正发挥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更新网上公开的内容,构建与市民互动的信息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树立依法执政理念,切实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培训教育和学习,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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