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意见》(闽扶办函〔2020〕18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20〕46号)等文件要求,由永安市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行政中心附楼1号楼3层,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2435,电子邮箱:sl363243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府公开机制,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13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77条,占比58.4%;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1条,占比38.6%;不予公开信息数4条,占比3%。公开信息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公开5条,占比6.5%;安全生产信息公开13条,占比16.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9条,占比75.6%,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总数0条,历年累计共1条;对申请的答复总数0条,历年累计共1条;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全局工作重点,更新完善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二级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局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采取科室拟定文件、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程序进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要求做到政务公开信息的定期更新,重要信息准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我局依托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强化对水利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三明水利信息网、永安市政风行风热线、今日永安网、图书馆、档案馆等平台,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方便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水平。并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公开了审批项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工作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按照要求同时向“两馆”(即档案馆、图书馆)报送公开信息,全年各移交公开纸质文本77份。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二级绩效考评办法,采取量化管理办法,每季度一小评,年终总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落到实处。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平台,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发布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水利行业监管等相关政策信息,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环境。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加强政策解读回应。2020年,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平台,对水利局新组建的机构职能、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小水电站生态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社会关切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研判,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做好信访件、12345诉求件办理工作,2020年,我局信访件和12345诉求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今年,我市局部遭受旱情,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我局均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做好生产生活用水保障工作,得到灾区人民的理解。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不断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权责清单、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建设、水利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占比58.4%,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
3.优化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对本局、各党支部及局属各单位对外宣传的所有平台、媒介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扣涉水主要矛盾变化,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处理,妥善处理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权责清单重新梳理服务事项清单,将所有事项全部列为“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达91%,全程网办五星级事项达73%,将所有事项审批承诺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并同步在网上办事大厅修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 |
-5 |
6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8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16 |
5 |
行政强制 |
0 |
6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32740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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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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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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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和渠道还比较单一,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三是保密观念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学习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提升保密意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三是突出行业重点,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将政务公开与全市水利工作重点相结合,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予以公开,充分发挥舆情的监督作用,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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