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5:02 | 来源:永安市水利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999号行政中心附楼1号楼3层,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2435,电子邮箱:sl363243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6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1条,占比61.2%;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5条,占比37.3%;不予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1.5%。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比12.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比4.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4条,占比82.9%,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历年累计受理共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紧抓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依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切实规范完善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以准确反映我局各项工作动态。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根据永安市政府网站栏目设定、内容组织、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第一时间发布本单位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活动的信息,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回复市民关切,及时发布水利领域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增加信息发布数量,扩大信息受众面,切实提升水利工作影响力。完成水资源管理、幸福河湖、防洪减灾、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民生重点工作公开任务。一年来,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公开信息各4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发挥导向作用;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面整改;畅通企业和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渠道,以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依法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水利文明示范窗口建设,持续提高水利行政审批效率,助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并将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2023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3.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好,但也存在宣传和引导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定期自查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以更加高效、更加创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增强公开效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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