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5 11:36 | 来源:永安市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永安市统计局综合科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统计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98-3853841。

  一、 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组织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发布统计相关信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夯实发布基础,强化数据权威,增强解读效果。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统计月报12篇,经济运行简析4篇,公报1篇,考试资格2篇,其他类信息3篇。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市统计数据。

  (二)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基础上,围绕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机构职能类信息、办事事项类信息梳理等工作,及时更新一些过时或者失效的信息和文件,提高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0条。历年累计1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办事流程、财务支出情况、统计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之“政务公开”栏( http://www.ya.gov.cn/)、统计月报以及统计年鉴公开有关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截至目前,暂未有群众提出需解读政策条款。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历年累计0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5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故无受理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5年度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6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进一步拓宽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努力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动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事项。

  (二)附表。

  永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11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20

11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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