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本报告由永安市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上下载,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巴西大道1111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3层,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33506,邮箱:yatjmy@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公文类信息始终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公文公开的属性逐级把关,确保公开范围恰当。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2条,其中:网站公开22条,占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9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统计业务类14条,占63%;方案计划3条,占13%;人事类2条,占10%,统计公报1条,占4%,其他信息2条,占1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尚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2019年,我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的做法:
(一)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涵盖国民经济主要指标、GDP核算主要相关指标、工业产品产量、金融、商贸、交通、投资等主要专业数据,加大统计数据开放力度,满足公众对统计信息不断增长的需求。
2、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我局定期发布统计分析,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力度。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突出月度分析的“快”“准”,及时反映质量、效益、结构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助力稳增长。2019年,我局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分析12篇。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做好永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为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永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参考。2019年我局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上发布统计指标数据83条,统计年鉴1本,统计一览1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
2、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注重预决算公开的客观性、规范性,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报表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局预算决算相关数据。
(三)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务公开优质规范发展。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范围,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会议,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统计系统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分类规范目录。
2、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抓好公开信息管理。一是严把出口关。公开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同属第一责任人,对公开的信息负责审核把关。二是严把审核关。所有公开的信息需经过办公室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重要信息报经分管局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2019年,统计局未出现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严格落实《永安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主动公开信息及时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本期我局送交信息22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统计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评,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等形式紧密跟踪,查改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既提升公开数量,又提升质量,进一步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立足我局实际,逐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人员素质提升,严格开展督查考核,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量上更上一层楼。
(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1、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明确责任要求,积极畅通渠道,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准确、及时。
2、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优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按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从绩效上体现工作成绩的优劣。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和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变更、撤销或终止时,不及时公开的予以考核等次不合格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46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一是受机构职能所限,我局可面向市民群众公开的政务信息较少。二是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研究还不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需加深。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局将从两方面加以改进。
(一)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工作高质高效。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