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09:38 | 来源:永安市统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统计局办公室(永安市巴溪大道1111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33506,电子邮箱:yatjmy@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5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3条,占比6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2条,占比4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比3.1%;其他类信息32条,占比96.9%,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他业务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规范建设,着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公开的统计数据更加丰富,做到互联网+统计数据,变群众咨询为主动公开。2021年公开统计数据81则,其中统计公报1则、统计年鉴1则、统计一览1则、月度指标78则,力促统计数据得到更地全面传播和使用。二是加强统计分析。2021年公开统计解读篇11篇。力求客观反应我市经济发展态势,及时回应各方关切,充分发挥经济“晴雨表”的作用。三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2021年我局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数33条,向市图书馆、档案馆送交公开信息33条。同时我局积极通过今日永安网、永安电视台等平台发布统计数据、统计解读,全面畅通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 《永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工作考核。2020年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等。 

  改进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主动提高公开意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二是提高效能,加强各职能科室与信息公开相关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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