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东路1299号;邮政编码:366000;联系邮箱: yatyjr@163.com;联系电话及传真号:0598—3631669)。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三明以及永安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并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政府部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因2019年单位主动公开事项暂未明确,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未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指定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等制度办法,规范信息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渠道等,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功能,在通知公告栏围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退役军人参加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等涉众面广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公布,做好政策解读。跟进开设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项目,推进平台建设,发挥平台功能作用。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短信、网站、政务公开栏、永安市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退役军人座谈会、培训会、现场招聘会等活动宣传相关政策,不断推进信息公开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制定《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和《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我局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通过公众评议和特邀代表评议等方式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019年,我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的做法:
(一)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局成立以来,为对接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光荣之家牌悬挂、2019年退役军人高职扩招报名宣传及身份认定、退役士兵社保断缴补缴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短信、公开栏等载体发布通知公告,做好政策解读。通过277个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粘贴公告、召开座谈、入户宣传等方式,让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办理相关政策事项。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参与永安市政风行风热线访谈,向社会各界解答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组建、工作职责、工作进展等情况,并且对相关政策作了解析,对群众关切问题进行现场答复。加强12345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指定专人负责,2019年及时回复社会关切问题34条。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在宣传政策的同时,了解群众对政策事项的知晓率,结合日常服务对象反映问题事项,研究改进宣传方式。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采取入户宣传、召开座谈等方式加强政策事项的宣传解读,与服务对象正面沟通,收集意见建议,及时答疑解惑。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做好政策研究及对上反映。今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研11次,组织召开部分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4次,对体系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交流,了解困难问题,收集意见建议。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参与永安市政风行风热线访谈,向社会各界解答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组建、工作职责、工作进展等情况,并且对相关政策作了解析,对群众关切问题进行现场答复。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平台,对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计划、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等情况以及局人事任免、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通过网站、微信、公开栏等平台公开发布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动态信息43条。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一项重要性工作来抓,及时公开相关政策,让退役军人回乡创业就业有路。一是印制《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社保就业相关政策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在汽车站、火车站、行政服务中心、邮政、医院及各银行网点等12个公共场所发放。二是落实转业士官和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实行“阳光安置”制度,对相关政策及安置岗位及时公开,今年我市接收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6人,对安置事项均无异议。三是落实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政策,在退役士兵回乡报到时,宣传就业创业及技能培训相关政策,遵从个人意愿,组织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四是落实退役军人高职扩招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平台、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开栏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广泛开展宣传,今年审核通过387名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报名。同时,在今年的春秋季企业用工公开招聘会上,专门设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区”,吸引了48名退役军人,15名随军家属到场咨询应聘,达成就业意向36人。今年“八一”前夕,举办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座谈会,邀请专业人士与退役军人面对面解读就业创业政策。
(三)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制定《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查排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表述。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退役军人局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制定《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等制度办法,规范信息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以及依申请公开渠道等,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制定《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定,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做好“一站式”服务工作,强化热线电话接听回应和群众上门办事办理,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提高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培训,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条例》办法,制定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内容,组织局属人员学习,通过公开栏、微信群等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正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积极借鉴省厅、三明市局及我市相关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结合我局实际,兼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3.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指定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上下联动,及时与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对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事项范围还需进一步梳理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及时、规范、准确。二是及时对接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公开事项范围,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