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永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卫生健康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写,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统计表。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福建省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7栋2层,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490,传真:0598-3653971,邮箱:yaws999@163.com。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基础,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面推进卫健系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宣传、监督保障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5.2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条,占21.05%;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占22.81%;行政许可类信息24条,占42.10%;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条,占3.5%;科教文体类卫生信息1条,占1.75%;其他类信息2条,占3.5%。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所有需公开发布的信息统一填写《政务公开登记表》,并经科室负责人、公开办、分管领导及监督小组进行层层审核报批后,再经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编辑发布。同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动态管控,全年来,未出现网络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以市政府网站为依托,进一步理顺公开机制,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与永安融媒体中心等媒体沟通互动,积极向《永安要讯》《今日永安网》、三明日报、学习强国等新闻媒体投稿,同时,为了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在二级奖励性绩效方案设立新闻宣传奖,以永安市宣传部每季通报成绩和《永安要讯》通报排名为依据,给予相应的奖励,全年来,共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286条,其中,在学习强国发布信息2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政策解读信息1条、医疗卫生信息39条,财务预决算信息46条,权责清单1条、安全生产信息1条、信用建设专栏信息12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设立《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制度》,《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及《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成立由党政办、效能等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局监督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2020年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2019年,我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围绕五个方面展开:
一是围绕政策解读公开,突出权威性。以在线访谈、媒体解读、网站公示等形式,用“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在户外公示栏公示了《永安市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非法行医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重要政策信息,今年7月份,赖建华副局长在市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就医改政策进行解读,回答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特殊病种、收费标准、免费药物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问题;3月份,永安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坐客政风行风热线,就病种付费(C-DRG流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补助、免费婚检与孕前优生健康等政策进行解答,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8月份,永安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坐客政风行风热线,就《传染病法》《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法规进行答疑解惑,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围绕政策落实公开,突出责任性。聚焦重点领域公开,今年出台并公示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解决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等重要政策措施,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一方面通过推行流程再造,优化准入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开展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时,均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数码照相机记录执法全过程,确保执法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并及时将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公示于永安市人民政府网,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围绕舆情处置公开,突出主动性。成立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不断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好舆情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引导、应急处置等工作。针对年初江苏金湖接种过期疫苗事件,我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市所有预防接种点的疫苗进行全方位排查,确保所有疫苗均在安全有效期内,严防疫苗事件发生,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发布和答疑解惑工作,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同时,通过举办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培训班,召开第二类疫苗遴选工作会议,出台并公示《关于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狠抓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等措施,保障公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围绕民生领域公开,突出公益性。以保障人民群体健康为中心,突出民生领域的公益色彩,不断推进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围绕卫生健康的部门职责,主动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医疗质量、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游泳池检测结果、红十字会捐助款等,并就资源配置 、医疗效率、医疗管理、医疗费用等重要医疗质量数据进行公示。同时,对 社会关注度高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奖励扶助事项,则全面公开扶助对象认定、扶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并将2019年特别家庭一次性补助对象、计划生育家贡献奖励扶助对象、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扶助对象等名单进行公示。
五是围绕财务信息公开,突出准确性。定期对局机关及下属22家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信息、收入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等预决算信息进行公示,通过建立内部财务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披露机制,在禀持合法、谨慎原则下,正确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同时,公开过程中要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点,做到信息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信息使用者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53 |
788 |
184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6 |
9 |
6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通过不断加大重大决策部署、民生领域的公示力度,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未能收集公众反馈意见问题,虽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但鉴于政务公开的阅读量有限,目前主动获取信息的公众很少,未能及时收集到反馈意见。现阶段主要通过拓展公开载体,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形成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