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行政中心大楼1号楼2层,邮编:366000,电子邮箱:yawthlyj@163.com,联系电话0598-383377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文件要求,结合文体和旅游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健全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不断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1年度,我局累计公开信息29条,其中:网站公开29条,占100%,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3条,占10%;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条,占24%;文化、教育10条,占3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9条,占31%。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我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当中没有产生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审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把关,负责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进行最终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开展政务公开,着力推进协同联动,加大力度配合做好e三明建设工作,丰富信息发布渠道的多样性,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我局政务工作阳光透明;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的“一站式”功能,聚焦打通线上线下,加快推进“一个窗口”、“一次办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以方便群众为目标,充分整合资源,为全市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的工作添砖加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整合新媒体资源,加大公开渠道建设力度,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等,全年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9份,完成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送图书馆、档案馆共计2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与局机关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结合进行。一是监督考核各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二是监督考核各科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结情况;三是年终将考核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和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变更、撤销或终止时,不及时公开的予以考核等次不合格处理。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热评,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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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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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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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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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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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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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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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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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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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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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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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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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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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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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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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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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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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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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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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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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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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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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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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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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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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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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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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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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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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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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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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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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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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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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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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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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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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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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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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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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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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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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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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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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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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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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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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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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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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文体和旅游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受机构职能所限,我局可面向市民群众公开的政务信息较少。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在工作执行力上有不足。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开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的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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