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市信访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信访局联系(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111号市政府附属楼6号楼,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15591,电子邮箱:yax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永安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信访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条,其中:网站公开2条,占100%,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50%;其他类信息1条,占5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指定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等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因我局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局积极学习借鉴三明及三明各县市的做法,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探索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并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与局机关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结合进行。一是监督考核各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二是监督考核各科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结情况;三是年终将考核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和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变更、撤销或终止时,不及时公开的予以考核等次不合格处理。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围绕我市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融入大局、产业升级、营造发展环境”的重要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及时公开重要规划决议文件,2019年,对建立“信访评理室”和“访调对接工作室”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公开。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并充分利用党组会、班子会、干部会、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同时,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突发事件舆情进行回应。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利用乡镇圩天时间先后5次组织开展了“永安市网上信访提质增效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多份,大力宣传网上信访服务和依法信访要求,并通过“政策咨询+现场解答”的形式,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公布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三)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结合e三明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全力配合组建了12345便民服务中心,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和推进信访工作各项改革措施,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开通并整合市长信箱、网上投诉窗口等网上资源,在信访接待场所和便民服务场所配置网上信访自助服务终端机,多形式宣传网上信访,配备信访引导员做好网上信访引导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公开栏、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要求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求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我局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3.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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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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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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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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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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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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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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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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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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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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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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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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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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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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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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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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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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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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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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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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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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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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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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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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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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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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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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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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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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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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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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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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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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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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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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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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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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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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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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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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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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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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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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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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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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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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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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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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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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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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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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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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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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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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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因我局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对政务公开的一些程序和规定还不够熟悉,导致信息有时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公开质量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加强探索实践,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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