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7:00 | 来源:永安市信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永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信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信访局办公室(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111号市政府附属楼6号楼,邮政编码:366000),联系电话:0598-3615591,电子邮箱:yax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及我市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强化信访服务,积极回应信访群众关切,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5条,占比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信访受理1条,占比2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条,占比8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 审核、发布等工作;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跟班学习,自觉加大对《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的学习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力度和水平;三是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工作,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要求及时发布;在局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人事任免等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并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更新;充分利用局门口LED显示屏、“今日永安网”、微信等及时发布公众应广泛知晓的信息;按时向市图书馆、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5,方便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把关、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好政务公开保密和审查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机制,对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自我检查、自我监督,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舆论监督,依法依规扎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加大,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数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注重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用,同时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牢固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结合“线上+线下”公开模式,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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