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2 16:12 | 来源: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安监局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17306,邮箱:yasaj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我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栏目,对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进行解读。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73条,未收到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73条。其中,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等安全监管信息149条,占比86.1%;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2条,占比1%;人事任免公开信息6条,占比3.4%;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培训办证公开信息4条,占比2%;局其他事务公开信息12条,占比6.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本局、市政府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6、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7、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打非治违、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等,还新增公开了部门权责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失信名单(黑名单已废除)等,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149条;

  8、部门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电视、报纸媒体报道、《永安市安全生产动态》为辅的公开方式,还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工作,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173份,使群众多渠道获取我局工作信息,了解政务动态。此外,我局开通“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号:yasajj)”微信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安全生产常识、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救援等方面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度,我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栏目,对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截止至2017年底,本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2017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方面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今年工作人员变更,业务不熟悉,有些应该公开的信息在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场所信息查阅每月报送服务等方面做得还不够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在公开程序、公开场所信息查阅报送服务上下功夫,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努力建设内容丰富、方便快捷政务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并合理采纳行业、企业、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推动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网络申请数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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