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5:08 | 来源: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57号)的要求,特编制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公布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17306。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兼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送审工作。2018年度,我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栏目,对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进行解读。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04条,未收到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4年以来我局共主动公开1145条信息,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04条。涉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6条,占比25%;安全生产34条,占比,32.7%;安全执法与监督等类别44条,占比42.3%。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本局、市政府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6、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7、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发布打非治违、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等,还新增公开了部门权责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失信名单等,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

  8、部门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电视、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还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工作,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文件,使群众多渠道获取我局工作信息,了解政务动态。此外,我局开通“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号:yasajj)”微信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安全生产常识、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救援等方面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度,我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栏目,对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关切。

  (六)公开送交形式

  2018年度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各104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截止至2018年底,本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方面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今年工作人员变更,业务不熟悉,政府信息归类不准,有些应该公开的信息在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报送服务等方面做得还不够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指导,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努力建设内容丰富、方便快捷政务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并合理采纳行业、企业、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推动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4

114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4

114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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