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10:14 | 来源: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报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由永安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永安市南山路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邮编:366000,电子邮箱yasajj@163.com,联系电话0598-3617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度,我局累计公开信息57条,占100%,其中安全生产类文件信息22条,占38%,安全生产执法与监督类文件信息24条,占4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1条,占19%。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1)安全生产文件;(2)安全生产执法与监督文件;(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宣传栏、LED显示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也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尚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2019年,我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任务的做法:

  (一)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三明市委和永安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对于局班子会讨论通过的决议文件进行公开,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风险预警和防灾减灾等领域的重大事项决定的机构设置或方案计划。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度我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栏目,对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进行解读。此外,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苗头性舆情。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社会热点,利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法制宣传日”以及“宪法宣传日”等节点,采取政策咨询、现场问答、政策进村(居)、进学校等方式,用视频、图片、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深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继续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围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推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方式公布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自查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落实上级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组织梳理部门监管事权清单,科学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以及发布黑红名单、失信联合惩戒案例,做到每月一公开。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注重预决算公开的客观性、规范性,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报表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公开局预算决算相关数据。

  (三)进一步推进发展,优化公开质量

  强化政务公开审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把关,负责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进行最终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开展政务公开,着力推进协同联动,做好永安应急管理的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工作,丰富信息发布渠道的多样性,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我局政务工作阳光透明;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的“一站式”功能,聚焦打通线上线下,加快推进“一个窗口”、“一次办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以方便群众为目标,充分整合资源,为全市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的工作添砖加瓦。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既提升公开数量,又提升质量,进一步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立足我局实际,逐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人员素质提升,严格开展督查考核,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量上更上一层楼。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1、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加强信息审核,抓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一是严把出口关。公开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同属第一责任人,对公开的信息负责审核把关;二是严把审核关。所有公开的信息需经过办公室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重要信息报经分管局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3、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一是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公开效果;二是监督考核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结情况以及群众满意度。对逾期公开、公开不合规、答复申请件不认真、不及时、敷衍应付的依照考核制度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考核等次不合格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16

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0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9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也存在信息资源利用率不足、公开内容有待全面等问题,与公众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问题。下一步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继续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 二是切实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受传统工作习惯的影响,信息公开意识还有所欠缺,对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把握不够到位,对“公开”和“不公开”无法作出准确判断。要加快信息公开速度,对能公布的第一时间公布,准确把握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利用率。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全面提升。要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广度和进度,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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