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永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由永安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永安市南山路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邮编:366000,电子邮箱yasajj@163.com,联系电话0598-36173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明市委、市政府和永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2022年永安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在永安市政府公开办指导下,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核心,稳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2年度,共制作95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信息42条,占比44.21%;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3条,占比55.79%;不予公开信息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应急管理类信息21条,占比50%;安全生产类信息19条,占比45.24%;安全生产执法与监督类信息2条,占比4.76%。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92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1)应急管理文件;(2)安全生产文件;(3)安全生产执法与监督文件。
3.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宣传栏、LED显示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办结1条。历年以来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具体内容详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 。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1.加强培训,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的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对发文规范、公开方式、保密审查制度进行再强调、再落实。
2.结合本局,围绕分解表重点推动。2022年,本局重点推动以下工作: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权责清单并发布;二是严格按照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永安市政府公开办的要求严格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安全生产、救灾等重点领域及行政许可、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加强了“行政权力运行”项的公开力度并更新了权责清单,共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40条,较去年同比增长264%,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公开较往年有显著改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1.本局现有三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图书馆和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于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公开于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无超期记录,同时于每月月初向图书馆和档案馆报送上月公开信息纸质文档。我局持续做好两馆报送工作,2022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2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42条。
2.严格按照功能分区进行信息发布。目前我局在政府网站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执法,其中应急管理中包含除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执法外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仅于森林防火、防汛、救灾等相关文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我局以《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本遵循,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应示尽示。此外,我局将保密审查制度纳入发文处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持续加强发文涉敏处理,确保信息安全,依法依规进行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并根据社会评议内容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局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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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 发件数 |
本年废 止件数 |
现行有 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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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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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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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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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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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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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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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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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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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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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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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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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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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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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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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1.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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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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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 予 公 开 |
①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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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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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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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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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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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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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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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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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 法 提 供 |
① 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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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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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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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 予 处 理 |
①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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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重复 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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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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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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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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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 他 处 理 |
①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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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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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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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其他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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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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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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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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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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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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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安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丰富,在公开渠道、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上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缺乏有效的政民互动。
2023年度,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更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对我局各公开主体的业务培训,针对年度要点任务进行重点培训,提升全局合法合规公开意识;二是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充分讨论用我局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的可行性,进一步推动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区、专栏、政府网站、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互动栏目等渠道加强政民互动,优质快速合法解决群众诉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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