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邮政编码:366000),联系电话:0598-3832416,电子邮箱:yagtzyj@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永安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2019年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永安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不断强化公开职能,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2019年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29条。其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政府信息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条。
2019年,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9条,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分别报送29份。(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受理申请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为“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在市政府公示栏、本局信息公开栏、LED大屏幕和“今日永安网”“福建永安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热点信息。还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已在“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新修订《条例》,对《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部分增添与修改,我局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同时按照制度规定要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采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与局机关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结合进行。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和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变更、撤销或终止时,不及时公开的予以考核等次不合格处理。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我局工作。
我局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办和财政局要求,我局对2019年的财政资金预决算进行了公开,将概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预算安排情况说明都进行了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和矿业权出让领域,重点公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成交和矿业权出让公告、成交结果等。经统计,2019年我局共公开相关信息86条,其中:土地供应、征收补偿信息8条,土地出让成交公告3条,规划建设许可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7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8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4768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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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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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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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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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还需提高;二是门户网站上的政务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应用功能还需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提升老百姓阅知、查看我局门户网站上政务信息公开的便捷性,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根据各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增强公开平台便捷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原有的制度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要让制度符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三是进一步拓展自然资源信息的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好自然资源内、外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相关公开资料的信息发布。整合电子政务资源,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与部门、县(市)的联系,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的审核、完善和发布工作,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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