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20-00020 | 文号 | 永政安〔2020〕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0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510-1200-2020-00020 | |||||||||||
文号 | 永政安〔2020〕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8-09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8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第六专项检查组到你公司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你公司硝酸铵控制室和稀硝酸控制室设在防爆区内,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闽安委〔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一、隐患内容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硝酸铵控制室和稀硝酸控制室设在防爆区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整改期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三、督办要求
请永安市应急管理局督促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落实整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整改治理进度,尽快消除隐患。
(二)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三)治理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确认,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核销。
联系人:肖首山 联系电话:0598-3820116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8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第六专项检查组到你公司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你公司硝酸铵控制室和稀硝酸控制室设在防爆区内,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闽安委〔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一、隐患内容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硝酸铵控制室和稀硝酸控制室设在防爆区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整改期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三、督办要求
请永安市应急管理局督促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落实整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企业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整改治理进度,尽快消除隐患。
(二)加强隐患治理跟踪督导,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三)治理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确认,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核销。
联系人:肖首山 联系电话:0598-3820116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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