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1-00021 文号永政安办〔2021〕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26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三明市安委办关于尤溪县“3·28”较大事故警示通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1-00021
文号 永政安办〔2021〕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26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三明市安委办关于尤溪县“3·28”较大事故警示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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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三明市安委办关于尤溪县“3·28”较大事故警示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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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三明市安委办转发《关于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的函》(明安委办函〔2021〕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永政安办〔2021〕18号文件和永安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吸取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三明市和永安市政府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彻底摸清底数,完善动态监管台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和《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对本辖区内企业重新开展摸排工作,完善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企业动态监管台账;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要求,自行制定摸排方案,建立完善基础台账以备核查。 

  三、严格执法检查,聚焦重点深化整治。要深刻吸取尤溪县“3·28”较大中毒事故教训,强化“三项治理”安全监管,落深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督促企业5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一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执法检查表,开展安全检查、监管或执法活动。市安办将对此项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园区于5月8日前将有限空间摸排台账、5月20日前将粉尘涉爆台账分别上报至市安办,联系人:罗扬,电话:18459899777(63949),邮箱:yasajjzhk@163.com 。 

 

  附件:《转发关于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的函》(明安委办函〔2021〕6号)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的函 

 

各县(市、区)政府安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闽安委办〔2021〕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市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4月15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约谈视频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尤溪县“3·28”较大中毒事故教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1〕23号)的要求,落深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立即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切实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发生意外要进行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 

  三、开展粉尘涉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各地要认真对照《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攻坚工作方案》要求,根据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对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对粉尘涉爆企业逐一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对粉尘涉爆“十类”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其他工贸企业检查指导工作。要对照《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持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冶金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全面自查自改。要督促企业按照较大风险因素辨识指导手册开展全面辨识,制定管控清单。要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问题,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严格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该约谈的要约谈,该警示教育的要警示教育,该整改的隐患要整改,该督导的企业要及时督导,及时有效推动企业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安全教育培训不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习惯性“三违”长期存在、自查自改不落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只检查不执法和执法宽松软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三明市安委办转发《关于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的函》(明安委办函〔2021〕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永政安办〔2021〕18号文件和永安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吸取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三明市和永安市政府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彻底摸清底数,完善动态监管台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和《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对本辖区内企业重新开展摸排工作,完善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企业动态监管台账;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要求,自行制定摸排方案,建立完善基础台账以备核查。 

  三、严格执法检查,聚焦重点深化整治。要深刻吸取尤溪县“3·28”较大中毒事故教训,强化“三项治理”安全监管,落深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督促企业5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一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执法检查表,开展安全检查、监管或执法活动。市安办将对此项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园区于5月8日前将有限空间摸排台账、5月20日前将粉尘涉爆台账分别上报至市安办,联系人:罗扬,电话:18459899777(63949),邮箱:yasajjzhk@163.com 。 

 

  附件:《转发关于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的函》(明安委办函〔2021〕6号)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的函 

 

各县(市、区)政府安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明市尤溪县“3·28”较大事故的警示通报》(闽安委办〔2021〕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市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4月15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约谈视频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尤溪县“3·28”较大中毒事故教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1〕23号)的要求,落深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立即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切实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发生意外要进行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 

  三、开展粉尘涉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各地要认真对照《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攻坚工作方案》要求,根据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对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对粉尘涉爆企业逐一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对粉尘涉爆“十类”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其他工贸企业检查指导工作。要对照《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持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冶金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全面自查自改。要督促企业按照较大风险因素辨识指导手册开展全面辨识,制定管控清单。要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问题,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严格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该约谈的要约谈,该警示教育的要警示教育,该整改的隐患要整改,该督导的企业要及时督导,及时有效推动企业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安全教育培训不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习惯性“三违”长期存在、自查自改不落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只检查不执法和执法宽松软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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