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2-1200-2021-00014 文号燕南办〔2021〕3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1-07-17
标题 燕南街道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2-1200-2021-00014
文号 燕南办〔2021〕3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1-07-17
标题 燕南街道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燕南街道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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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极易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永应急〔2021〕28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安排:

  检查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攻坚。全面宣贯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全链条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基础支撑保障、安全监管能力“五个强化”。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两个导则”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标准,重点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工艺的装置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使用情况;涉危工艺装置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检维修是否有切实的检维修工作方案;交叉作业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开展2020年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认真总结2020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把2020年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做为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危险货物装卸区、危险货物堆场、危险品(仓库)罐区、燃气罐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装卸等重点区域,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三是持续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对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全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永政安〔2021〕2号)重点做到“四个消除”,1.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对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名称超营业范围、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封闭非法生产装置及所在区域,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3.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危险化学品),要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和没收违法所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4.确定涉及化工生产与注册范围不一致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措施。四是重点查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重点整治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工贸行业方面,要重点整治建构筑物是否存在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是否开展较大风险因素辨识,员工是否知悉岗位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是否进行辨识,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落实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是否配备气体检测仪和应急救援装备;钢铁、铝水熔炼等金属冶炼企业在进行高温熔融金属冶炼、保温、运输、吊运过程中,是否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是否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设施等;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部位和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环节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牵头部署,相关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推动,实时掌控大排查大整治进度,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制定具体措施。结合本单位辖区实际细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在破解“老大难”问题、治理顽症痼疾上取得突破。

  (三)做好统筹协调。要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加强政治敏感性。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解决安全领域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治理一批隐患问题,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安全保障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教育警示。深入开展常态化宣传和“点对点”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重大隐患问题”“典型非法违法案例”等,不断加强警示教育,提升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震慑效果。加强对安全生产各领域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两微一端”、抖音等渠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五)有力有序推进。各检查组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全面、全方位、全范围开展摸排。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底数不清、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辖区要通报批评,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请于8月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含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街道安办。

  联系人:陈永锒

  附件: 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燕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7日

 

  

  附件:

  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企业名称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隐患

  类别(蓝、黄、橙、红)

整改时限

企业责任人

备注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各村(居)委会、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极易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永应急〔2021〕28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安排:

  检查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攻坚。全面宣贯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全链条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基础支撑保障、安全监管能力“五个强化”。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两个导则”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标准,重点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工艺的装置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使用情况;涉危工艺装置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检维修是否有切实的检维修工作方案;交叉作业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开展2020年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认真总结2020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把2020年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做为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危险货物装卸区、危险货物堆场、危险品(仓库)罐区、燃气罐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装卸等重点区域,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三是持续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对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全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永政安〔2021〕2号)重点做到“四个消除”,1.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对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名称超营业范围、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封闭非法生产装置及所在区域,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3.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危险化学品),要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和没收违法所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4.确定涉及化工生产与注册范围不一致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措施。四是重点查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重点整治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工贸行业方面,要重点整治建构筑物是否存在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是否开展较大风险因素辨识,员工是否知悉岗位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是否进行辨识,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落实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是否配备气体检测仪和应急救援装备;钢铁、铝水熔炼等金属冶炼企业在进行高温熔融金属冶炼、保温、运输、吊运过程中,是否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是否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设施等;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部位和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环节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牵头部署,相关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推动,实时掌控大排查大整治进度,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制定具体措施。结合本单位辖区实际细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在破解“老大难”问题、治理顽症痼疾上取得突破。

  (三)做好统筹协调。要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加强政治敏感性。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解决安全领域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治理一批隐患问题,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安全保障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教育警示。深入开展常态化宣传和“点对点”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重大隐患问题”“典型非法违法案例”等,不断加强警示教育,提升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震慑效果。加强对安全生产各领域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两微一端”、抖音等渠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五)有力有序推进。各检查组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全面、全方位、全范围开展摸排。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底数不清、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辖区要通报批评,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请于8月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含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街道安办。

  联系人:陈永锒

  附件: 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燕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7日

 

  

  附件:

  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企业名称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隐患

  类别(蓝、黄、橙、红)

整改时限

企业责任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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