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2-00019 文号永应急〔2022〕3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6-01
标题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安市2022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2-00019
文号 永应急〔2022〕3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6-01
标题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安市2022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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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安市2022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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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各有关企业:

  现将《永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永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永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 永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永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永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安〔2022〕1号)的具体部署,按照《三明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绩实效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检查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取得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店、点)。 

  三、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化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职责,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排查内容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证、使用证)等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 

  (2)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从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制度及三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3)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是否按期开展安全评价。在役装置是否正规设计,未正规设计的是否进行在役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进行足额安全投入。 

  (6)运行一年以上的危化品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7)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根据《永安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永人社〔2022〕36号)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是否按方案要求参与轮训,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三个包保责任人是否按要求率先参与全覆盖培训。 

  (8)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安全风险,并对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9)是否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 

  (10)是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 

  (11)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情况;是否存在将厂房车间出租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出租、承租是否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是否进行统一协调和检查管理。 

  (12)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13)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2. 安全风险管控方面 

  (1)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进行评估和有效监控,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是否建立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是否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及开车前安全风险自查评估制度。 

  (2)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按有关规范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是否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作业过程是否有人监护;作业前是否按规定进行作业票证审批。 

  (3)“两重点一重大”。一是是否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员;二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是否每3年运用 HAZOP 分析法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 HAZOP 分析报告;三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用。四是是否深入推进以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为主要对象的常规性专项检查,及时组织以事故教训吸取、重大活动期间隐患排查整治为内容的非常规专项排查整治;五是硝酸铵企业是否落实国家有关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硝酸铵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并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 

  (4)持续推动企业内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距离、设备工艺、平面布局、自动化等方面安全改造,显著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一是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座建筑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现象。仓库储存危化品品种、数量与设计是否相符,是否改变品种、数量;三是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四是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设置门窗;五是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布置在装置区内;六是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布置在装置区内;七是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是否设有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八是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九是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十是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5)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建立防控长效机制。取得安全许可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的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条件精准化排查评估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和整治,确定改造提升和淘汰退出;运行10年以上装置是否建档。 

  3. 应急管理方面 

  (1)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尤其是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2)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是否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3)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是否进行预案培训、评估和演练;是否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训演练,确保科学处置、安全处置。 

  (4)是否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 

  4.其他方面 

  (1)临山临水企业是否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防森林火灾、防汛检查,防范和消除相关风险。 

  (2)是否储备防汛器材,配备防止森林火灾的相关器材。 

  5. 其他重点工作 

  (1)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定级,从危险化学品企业强力推开,并向化工企业延伸,争取在2022年底完成永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企业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2)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的注册登记与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办理安全管理信息、化学品信息、工艺信息的业务变更,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先行、化工企业全面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推进“一企一品一码”等功能的应用和推广,实现“一书一签”自动生成、便捷查询、高效传递。 

  (3)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率先开展并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数字化建设工作。 

  (4)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及先进技术应用提升。是否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持续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鼓励采用全密闭连续自动生产装置替代开放或半封闭式间歇生产装置;是否推动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应用。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1. 批发企业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仓库“四防”设施达标情况。 

  (3)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整治情况。 

  (5)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6)标准化建设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7)仓库是否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防汛和防火检查,储备防汛和防火器材。 

  2. 零售店(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4)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 

  (三)化工企业 

  1. 是否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治理,是否开展小微化工标准化建设工作; 

  2. 是否全面开展并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及信息录入工作; 

  3. 化工行业。一是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按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闭环工作,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照《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深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进行严格隐患管理,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要求;三是对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并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四是是否及时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上变更并完善化学品、工艺及两类重点人员等重要信息。 

  四、进度安排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认真把握各阶段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汇总通报相关信息。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6月15日)。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健全“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项清单,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要配合做好属地日常督促指导工作。 

  (二)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9月30日)。市应急管理局将强化督导检查,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扎实开展大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查处,逐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大检查期间,市应急管理局除对本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60家危险化学品、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还将对全市范围内其余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三)“回头看”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以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安全环境为主要目标,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要求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清除。本阶段工作重点一是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二是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回头看”,力求全面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巩固提升大检查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制定本单位自查清单,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深入一线,对照检查表,组织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要落实属地责任,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要下沉一线推动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整、查整结合,加强对大检查大整治的监督检查,定期梳理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扎实推进,确保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安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三)提高执法效能。市应急局将强化执法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动态监管、联合惩戒,提高执法频率,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各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并公示执法、处罚结果,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和线索,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市应急局将充分借助局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省网平台等媒体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加强舆论导向,为大检查工作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检查行动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刘俪森 ,联系方式:3622369,邮箱:yasajjwh@163.com。 

 

  附件2 

 

  永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应急〔2022〕24号)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永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安〔2022〕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紧压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确保从根本上消除 “粉6条”6项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工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园区是否部署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大力推进 “粉6条”“见底清零”;是否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摸排,建立基础台账;是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各类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七项法定职责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各乡镇(街道)、园区对照企业生产准提责任20项检查要点、工贸行业25项违法行为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方面,要关注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全部清零。除坚持 “粉6条”外,也要关注企业检维修环节、外包作业、环保设施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电镀工艺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方面,严格按照《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安市2022-2025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应急〔2022〕20号)、《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应急〔2022〕19号),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市级专家指导服务“两手抓”,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三)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情况。各类工贸企业要全面自查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格检维修外包单位和环保设施施工运营单位资质管理,依法履行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全面摸排本企业设置除尘器、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对BOT、全托管运营、外委作业等不同合作模式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是否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是否存在外包单位(人员)无资质审查、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作业现场监护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关注企业外协劳务队伍入厂前安全教育培训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梳理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和从事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规定。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企业主体责任20项检查表,“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等25项检查表详见《永安市应急管理局转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应急〔2022〕4号)附件3、4。 

  三、进度安排 

  自即日起至年底,各乡镇(街道)、园区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始终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重点事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隐患进行登记,一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并及时录入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涉及粉尘涉爆专项的企业,每月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其中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亲自带队一次。 

  (二)组织拉网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标对表,督促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应急局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轻工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等专项工作,对辖区内未消除21项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逐厂逐项逐设备”全覆盖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盯死看牢,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大检查期间要随机抽考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检验其履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责任倒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开展效能督查。永安市应急局将适时联合县级指导服务组开展督查检查,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认真或者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园区、企业进行约谈、警示、通报,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分析研判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要下沉一线推动大检查工作。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制定本单位自查清单,带头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研判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根据辖区工贸企业实际,研判存在的安全风险,要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工贸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等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和管控住安全风险。 

  (三)严格监管执法。市应急局将重点检查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对未开展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21项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格依法查处;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21项违法行为在6月30日前全部销号“清零”,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严肃处罚。 

  (四)实时录入执法信息。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督促企业完善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线上“一企一档”,做到不漏一企、不落一家。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按时清零,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度,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附件1)和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2),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市应急局基础科邮箱。 

  联系人:罗扬,联系电话:3622369,电子邮箱:yasajjzhk@163.com。 

  附件:1.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2. 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附件1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家次)

生产经营单位分级概况

隐患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工作成效

数(家)

数(家)

数(家)

数(家)

数(家)

数(家)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改(家)

(家)

办(家)

(家)

行政处罚

约谈 

光(家)

21

业(家)

数(家)

(个)

今年公告

的标准化

达标企业

数量

数(条)

患(条)

患(条)

(条)

患(条)

患(条)

业(家)

(万元)

业(家)

(人次)

门(次)

级(家)

微(家)

工贸

总计

                                                       

其中

                                                       

(深

铸造)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排查

清单

隐患清单 

整改清单 

责任清单 

问题隐患

隐患类别 

(一般/重大)

整改

措施

销号情况

(已整改/正

在整改)

制度

措施

整改

责任

责任领导 

(重大隐患

需领导挂钩)

 

XX有限公司 

1、无设备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2、未体现对外包队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 

3、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规范,无培训教材和培训具体内容。 

1-3条为一般隐患,无重大隐患 

1、... ...; 

2、... ...; 

3、... ...; 

1-2条已整改,第3条隐患正在整改 

1、... ...; 

2、... ...; 

3、... ...; 

XX县(市、区)应急管理局/XX乡(镇、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各有关企业:

  现将《永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永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永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 永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永安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永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安〔2022〕1号)的具体部署,按照《三明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实绩实效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检查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取得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店、点)。 

  三、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化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职责,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排查内容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证、使用证)等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 

  (2)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从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制度及三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3)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是否按期开展安全评价。在役装置是否正规设计,未正规设计的是否进行在役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进行足额安全投入。 

  (6)运行一年以上的危化品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7)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根据《永安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永人社〔2022〕36号)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是否按方案要求参与轮训,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三个包保责任人是否按要求率先参与全覆盖培训。 

  (8)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安全风险,并对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9)是否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 

  (10)是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 

  (11)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情况;是否存在将厂房车间出租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出租、承租是否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是否进行统一协调和检查管理。 

  (12)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13)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2. 安全风险管控方面 

  (1)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进行评估和有效监控,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是否建立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是否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及开车前安全风险自查评估制度。 

  (2)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按有关规范严格执行;动火作业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是否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作业过程是否有人监护;作业前是否按规定进行作业票证审批。 

  (3)“两重点一重大”。一是是否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员;二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是否每3年运用 HAZOP 分析法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 HAZOP 分析报告;三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用。四是是否深入推进以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为主要对象的常规性专项检查,及时组织以事故教训吸取、重大活动期间隐患排查整治为内容的非常规专项排查整治;五是硝酸铵企业是否落实国家有关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硝酸铵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并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 

  (4)持续推动企业内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距离、设备工艺、平面布局、自动化等方面安全改造,显著减少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一是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座建筑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现象。仓库储存危化品品种、数量与设计是否相符,是否改变品种、数量;三是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四是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设置门窗;五是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布置在装置区内;六是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布置在装置区内;七是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是否设有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八是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九是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十是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5)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建立防控长效机制。取得安全许可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的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条件精准化排查评估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和整治,确定改造提升和淘汰退出;运行10年以上装置是否建档。 

  3. 应急管理方面 

  (1)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尤其是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2)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是否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3)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是否进行预案培训、评估和演练;是否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训演练,确保科学处置、安全处置。 

  (4)是否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 

  4.其他方面 

  (1)临山临水企业是否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防森林火灾、防汛检查,防范和消除相关风险。 

  (2)是否储备防汛器材,配备防止森林火灾的相关器材。 

  5. 其他重点工作 

  (1)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定级,从危险化学品企业强力推开,并向化工企业延伸,争取在2022年底完成永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企业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2)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的注册登记与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办理安全管理信息、化学品信息、工艺信息的业务变更,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先行、化工企业全面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推进“一企一品一码”等功能的应用和推广,实现“一书一签”自动生成、便捷查询、高效传递。 

  (3)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重大危险源企业是否率先开展并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数字化建设工作。 

  (4)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及先进技术应用提升。是否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持续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鼓励采用全密闭连续自动生产装置替代开放或半封闭式间歇生产装置;是否推动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应用。 

  (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1. 批发企业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仓库“四防”设施达标情况。 

  (3)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整治情况。 

  (5)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6)标准化建设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7)仓库是否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防汛和防火检查,储备防汛和防火器材。 

  2. 零售店(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4)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 

  (三)化工企业 

  1. 是否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治理,是否开展小微化工标准化建设工作; 

  2. 是否全面开展并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及信息录入工作; 

  3. 化工行业。一是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按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闭环工作,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精细化工企业是否按照《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深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进行严格隐患管理,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要求;三是对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并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四是是否及时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上变更并完善化学品、工艺及两类重点人员等重要信息。 

  四、进度安排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认真把握各阶段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汇总通报相关信息。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6月15日)。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健全“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项清单,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要配合做好属地日常督促指导工作。 

  (二)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9月30日)。市应急管理局将强化督导检查,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扎实开展大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查处,逐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大检查期间,市应急管理局除对本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内60家危险化学品、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还将对全市范围内其余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三)“回头看”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以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安全环境为主要目标,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要求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清除。本阶段工作重点一是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二是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回头看”,力求全面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巩固提升大检查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制定本单位自查清单,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深入一线,对照检查表,组织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街道)、尼葛工业园要落实属地责任,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要下沉一线推动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整、查整结合,加强对大检查大整治的监督检查,定期梳理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扎实推进,确保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安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三)提高执法效能。市应急局将强化执法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动态监管、联合惩戒,提高执法频率,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各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并公示执法、处罚结果,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和线索,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市应急局将充分借助局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省网平台等媒体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加强舆论导向,为大检查工作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检查行动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刘俪森 ,联系方式:3622369,邮箱:yasajjwh@163.com。 

 

  附件2 

 

  永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应急〔2022〕24号)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永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安〔2022〕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紧压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确保从根本上消除 “粉6条”6项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工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园区是否部署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大力推进 “粉6条”“见底清零”;是否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摸排,建立基础台账;是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各类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七项法定职责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各乡镇(街道)、园区对照企业生产准提责任20项检查要点、工贸行业25项违法行为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方面,要关注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是否全部清零。除坚持 “粉6条”外,也要关注企业检维修环节、外包作业、环保设施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电镀工艺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方面,严格按照《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安市2022-2025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应急〔2022〕20号)、《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应急〔2022〕19号),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市级专家指导服务“两手抓”,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三)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情况。各类工贸企业要全面自查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格检维修外包单位和环保设施施工运营单位资质管理,依法履行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全面摸排本企业设置除尘器、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对BOT、全托管运营、外委作业等不同合作模式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是否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是否存在外包单位(人员)无资质审查、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作业现场监护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关注企业外协劳务队伍入厂前安全教育培训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梳理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和从事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规定。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企业主体责任20项检查表,“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等25项检查表详见《永安市应急管理局转发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应急〔2022〕4号)附件3、4。 

  三、进度安排 

  自即日起至年底,各乡镇(街道)、园区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始终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重点事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隐患进行登记,一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并及时录入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涉及粉尘涉爆专项的企业,每月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其中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亲自带队一次。 

  (二)组织拉网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标对表,督促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应急局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轻工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等专项工作,对辖区内未消除21项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逐厂逐项逐设备”全覆盖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盯死看牢,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大检查期间要随机抽考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检验其履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责任倒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开展效能督查。永安市应急局将适时联合县级指导服务组开展督查检查,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认真或者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园区、企业进行约谈、警示、通报,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分析研判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要下沉一线推动大检查工作。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制定本单位自查清单,带头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研判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根据辖区工贸企业实际,研判存在的安全风险,要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工贸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等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和管控住安全风险。 

  (三)严格监管执法。市应急局将重点检查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对未开展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21项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格依法查处;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21项违法行为在6月30日前全部销号“清零”,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严肃处罚。 

  (四)实时录入执法信息。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督促企业完善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线上“一企一档”,做到不漏一企、不落一家。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按时清零,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度,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附件1)和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2),并于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市应急局基础科邮箱。 

  联系人:罗扬,联系电话:3622369,电子邮箱:yasajjzhk@163.com。 

  附件:1.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2. 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附件1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家次)

生产经营单位分级概况

隐患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情况

工作成效

数(家)

数(家)

数(家)

数(家)

数(家)

数(家)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改(家)

(家)

办(家)

(家)

行政处罚

约谈 

光(家)

21

业(家)

数(家)

(个)

今年公告

的标准化

达标企业

数量

数(条)

患(条)

患(条)

(条)

患(条)

患(条)

业(家)

(万元)

业(家)

(人次)

门(次)

级(家)

微(家)

工贸

总计

                                                       

其中

                                                       

(深

铸造)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排查

清单

隐患清单 

整改清单 

责任清单 

问题隐患

隐患类别 

(一般/重大)

整改

措施

销号情况

(已整改/正

在整改)

制度

措施

整改

责任

责任领导 

(重大隐患

需领导挂钩)

 

XX有限公司 

1、无设备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2、未体现对外包队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 

3、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规范,无培训教材和培训具体内容。 

1-3条为一般隐患,无重大隐患 

1、... ...; 

2、... ...; 

3、... ...; 

1-2条已整改,第3条隐患正在整改 

1、... ...; 

2、... ...; 

3、... ...; 

XX县(市、区)应急管理局/XX乡(镇、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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