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2-00022 文号永政安办〔2022〕3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7-25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学习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2-00022
文号 永政安办〔2022〕3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7-25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学习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学习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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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三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59号)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即将一周年之际,结合贯彻落实《永安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永安市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主要目标 

  促进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贯彻执行;促进各有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安全生产坚实基础;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更加广泛和深入了解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规定,浓厚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7月31日前)。各单位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下发《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方案。 

  2.推进落实阶段(8月1日-12月10日)。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3.总结提升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市安办对本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进行督查,总结宣贯工作开展情况。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1.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安全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作为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1次以上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将《安全生产法》列入党校重要培训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安全宣传,打造1个以上安全宣传典型乡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安全宣传主力军的作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年底前组织1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集体学习,开设1个《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开展1次《安全生产法》送法上门活动,进行1次《安全生产法》以案释法活动。(《安全生产法》宣传片、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等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yjt.fujian.gov.cn/ztzl_gb/xcjyaqscy/zlxz/) 

  2.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统筹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清单。成立1支《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门队伍,着眼领导干部“领头雁”带头学法、其他干部积极学法用法的普法机制,组织开展1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认真开展1次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及时清理或调整修改与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制度措施。要把《安全生产法》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一个监管行业领域至少开展1次以案释法活动。要利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契机,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普及《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3.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要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做到健全1套安全管理制度、发放1套安全学习资料,设置1块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开展1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表彰1次安全生产员工先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安全培训、评价、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 

  4.推进社会普法宣传,营造稳定安全环境。 

  市安办负责培育1处安全生产普法示范点,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宣传贯彻格局。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将普法宣传引向深入;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抓住节假日、寒暑假等出行旺季,充分利用车、船、公路服务区、风景区、楼堂展馆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移动电视屏等设施推送安全相关知识,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细化措施办法,要把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扩大到顶层单位负责人,发展到中间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到一线所有从业人员,使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3.强化考核督促。市安办将《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列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内容,定期总结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对宣贯工作开展不利的地区和单位适时进行通报并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12月7日前将本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办,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未开展此项工作,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 

  (联系人:曾艳萍,联系电话:3617306,邮箱:yasajj@163.com)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三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59号)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即将一周年之际,结合贯彻落实《永安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永安市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水平,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主要目标 

  促进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贯彻执行;促进各有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安全生产坚实基础;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更加广泛和深入了解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规定,浓厚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7月31日前)。各单位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下发《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方案。 

  2.推进落实阶段(8月1日-12月10日)。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3.总结提升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市安办对本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进行督查,总结宣贯工作开展情况。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1.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安全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作为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1次以上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将《安全生产法》列入党校重要培训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安全宣传,打造1个以上安全宣传典型乡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安全宣传主力军的作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年底前组织1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集体学习,开设1个《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开展1次《安全生产法》送法上门活动,进行1次《安全生产法》以案释法活动。(《安全生产法》宣传片、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等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yjt.fujian.gov.cn/ztzl_gb/xcjyaqscy/zlxz/) 

  2.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统筹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清单。成立1支《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门队伍,着眼领导干部“领头雁”带头学法、其他干部积极学法用法的普法机制,组织开展1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认真开展1次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及时清理或调整修改与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制度措施。要把《安全生产法》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一个监管行业领域至少开展1次以案释法活动。要利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契机,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普及《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3.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要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做到健全1套安全管理制度、发放1套安全学习资料,设置1块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开展1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表彰1次安全生产员工先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安全培训、评价、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 

  4.推进社会普法宣传,营造稳定安全环境。 

  市安办负责培育1处安全生产普法示范点,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宣传贯彻格局。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将普法宣传引向深入;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抓住节假日、寒暑假等出行旺季,充分利用车、船、公路服务区、风景区、楼堂展馆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移动电视屏等设施推送安全相关知识,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细化措施办法,要把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扩大到顶层单位负责人,发展到中间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到一线所有从业人员,使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3.强化考核督促。市安办将《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列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内容,定期总结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对宣贯工作开展不利的地区和单位适时进行通报并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12月7日前将本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办,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未开展此项工作,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 

  (联系人:曾艳萍,联系电话:3617306,邮箱:yasa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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