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2-00026 文号永政安〔2022〕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8-11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510-1200-2022-00026
文号 永政安〔2022〕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8-11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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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安委〔202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2〕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闽安委〔2022〕1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明安委〔2022〕12号)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三明市委、市政府、永安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二)分析研判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举措。 

  (三)研究分析省内外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特点,提出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 

  (四)组织开展涉及多部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治理。 

  (五)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安全风险防范的政策和举措、吸取事故教训的对策措施,实施专项治理情况协调指导。 

  (六)落实省、三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交办事务。 

  (七)完成永安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张治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陈春雅  市政府办副主任 

        黎录松  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何东升  市发改局副局长、粮储局局长 

        李家焱  市工信局副局长  

        连志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纯敏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詹述平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钟锦坤  市住建局副局长 

        余大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智勇  市商务局局长 

        罗旌浚  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瑞彬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罗旌浚兼任,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安委〔202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2〕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闽安委〔2022〕1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明安委〔2022〕12号)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三明市委、市政府、永安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二)分析研判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举措。 

  (三)研究分析省内外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特点,提出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 

  (四)组织开展涉及多部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治理。 

  (五)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安全风险防范的政策和举措、吸取事故教训的对策措施,实施专项治理情况协调指导。 

  (六)落实省、三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交办事务。 

  (七)完成永安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张治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陈春雅  市政府办副主任 

        黎录松  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何东升  市发改局副局长、粮储局局长 

        李家焱  市工信局副局长  

        连志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纯敏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詹述平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钟锦坤  市住建局副局长 

        余大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智勇  市商务局局长 

        罗旌浚  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瑞彬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罗旌浚兼任,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 

 

 

  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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