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2-00024 文号永财建指[2022]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6-22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2-00024
文号 永财建指[2022]2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6-22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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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村建站: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2]2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2]43号)及市本级预算安排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款列“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补助人口数以《福建统计年鉴-2021》公布的2020年末常住人口数中的乡村人口数为基数。 

  二、各乡镇、街道、村按规定标准筹集资金,加大本级投入,按照“5个有”标准(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村建和财政所要密切配合,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同时要建立资金补助台账备查,对照绩效监控,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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