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2-00029 文号永财农指[2022]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7-20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2-00029
文号 永财农指[2022]1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7-20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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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乡镇: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8号)及《永安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永政农(2022)68号)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汇总上报补贴面积,现下达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共计149万元(详见附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第一批)资金存在结余的乡镇在此次资金中统一调整下达。请各有关乡镇按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将补助资金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补贴发放中存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永安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各有关乡镇: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8号)及《永安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永政农(2022)68号)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汇总上报补贴面积,现下达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共计149万元(详见附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第一批)资金存在结余的乡镇在此次资金中统一调整下达。请各有关乡镇按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将补助资金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补贴发放中存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永安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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