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6-00013
  • 备注/文号: 永财资环指〔2026〕8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9-10
永安市财政局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永财资环指〔2026〕8号
来源:永安市财政局 时间:2026-09-18 10: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6〕33号)精神,现下达2026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2676万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款列“2110302—水体”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于支持国家和省里确定的纳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的项目。 

  二、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的通知》(闽政〔2026〕4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三、请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跟踪管理,强化目标考核,确保水质改善。并于2026年12月20日前将上年度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效果报送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同时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附件:1.永安市2026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2.永安市2026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第一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永安市财政局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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