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27-01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 永审[2020]1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19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市审计局“三定”规定,参照三明市审计局关于印发 《三明市审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市审计局权责事项共 44 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公共服务0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行政确认0项,其他行政权力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权责事项11项。
请各相关科室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审计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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