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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4-0100-2021-00023 | 文号 | 永教复〔202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01 | |||||||||
标题 |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举办永安市城投幼儿园玺院分园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4-0100-2021-00023 | |||||||||||
文号 | 永教复〔202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1-01 | |||||||||||
标题 |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举办永安市城投幼儿园玺院分园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永安市城投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举办永安市城投幼儿园玺院分园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三明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明教职成〔2013〕212号)规定,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认为你公司申请举办的永安市城投幼儿园玺院分园基本符合办学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永安市城投幼儿园玺院分园办学,办学地址位于永安市南溪路1799号。
希望永安市城投幼儿园玺院分园取得登记注册证后,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办园水平。
永安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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