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曙华:
你关于永安市翰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提出的终止办学申请。望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做好终止办学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办妥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永安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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