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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4-0100-2023-00030 | 文号 | 永教复〔2023〕2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16 | |||||||||
标题 |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永安市阳光英语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4-0100-2023-00030 | |||||||||||
文号 | 永教复〔2023〕2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0-16 | |||||||||||
标题 |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永安市阳光英语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林雪梅:
你关于永安市阳光英语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提出的终止办学申请并认可“永会所审(内)字(2023)第117号”清算审计报告。请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永安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6日
林雪梅:
你关于永安市阳光英语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提出的终止办学申请并认可“永会所审(内)字(2023)第117号”清算审计报告。请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永安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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