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4-1800-2022-00027
- 备注/文号: 永教办〔2022〕43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08
各校:
根据《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创建无疫学校(班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2022〕27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申报,市教育局组建2个考评小组深入第一批申报无疫学校的学校,对照“永安市无疫学校创建标准”,逐一量分考评,巴溪湾小学等15所学校通过考评并授予“永安市无疫学校”称号。
请获评“无疫学校”的学校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无疫学校”创建成果,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还未申报“无疫学校”的学校对照“永安市无疫学校(班级)创建标准”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要求,及时查找问题,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无疫校园”建设水平。
附件:永安市第一批无疫学校名单
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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