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8-2400-2025-00032
- 备注/文号: 永政农〔2025〕107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26
小陶镇、青水畲族乡:
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统筹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14.069545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4.7255万元、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结余资金7.544045万元、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结余资金1.8万元),调整用于2025年小陶镇坚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和2025年青水畲族乡大坵村机耕道硬化、自来水管改善及路灯建设工程项目。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余资金安排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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