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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11-0200-2018-00013 | 文号 | 永财文[2018]4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4-04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1-0200-2018-00013 | |||||||||||
文号 | 永财文[2018]4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4-04 | |||||||||||
标题 |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行为,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行【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永安市财政局
2018年4月4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行为,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行【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永安市财政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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