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904-3000-2019-00014
- 备注/文号: 燕北办〔2019〕50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燕北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8-06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降低吸毒人员对社会的危害,严防其肇事肇祸,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真研究,现将《燕北街道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6日
燕北街道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办《关于印发〈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的通知》(禁毒办通〔2016〕37号)精神,结合《永安市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的通知》(永禁办〔20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禁毒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我街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理,规范每类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吸毒人员因脱失漏管造成的社会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完善我街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降低毒品社会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以完善我街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理为目标,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综合干预”的工作原则,通过禁毒、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禁毒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以及禁毒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吸毒人员家属共同参与,形成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的整体合力,创新服务管理,增强管控能力,切实杜绝“失控漏管”现象,进一步深入推进我街禁毒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燕北街道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长清 燕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林亦玲 燕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鄢绍玉 燕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许燕莉 燕北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林纪峰 燕北街道派出所所长
成 员:晋伟科 燕北街道司法所副所长
刘 燕 燕北街道劳动保障所所长
冯大兴 燕北街道民政办主任
唐燕英 燕北街道江滨社区党委书记
姜爱珍 燕北街道后溪洋社区党委书记
林 筝 燕北街道红山社区党委书记
李 状 燕北街道黄山社区党委书记
邓顺友 燕北街道益口村支部书记
饶德孟 燕北街道坂尾村支部书记
朱世丽 燕北街道西营村支部书记
陈梦能 燕北街道西坑村支部书记
邓天淼 燕北街道飞桥村支部书记
陈桂春 燕北街道兴平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禁毒办。吴华旺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廖昌盛、姚剑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全街道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部门分工
1、综治中心、禁毒办:做好全街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追责等工作,街道禁毒办会同派出所对社会面吸毒人员进行分类分级,明确社区医疗卫生医务人员、禁毒社会工作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等工作分工,进一步规范我街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同时,将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纳入“网格化”范围,统筹做好吸毒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联合街道司法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
2、派出所: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密切关注本辖区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脱管失控;对于去向不明、人户分离的社会面吸毒人员,责任区民警要尽快查清下落,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吸毒人员登记和管控工作;定期核查列管人员现状信息,做好人员风险分类定级工作;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和刑释解戒人员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转接工作。
3、各村(社区):细化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工作,组织好专项摸排及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实工作,会同派出所对本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本地籍社会面吸毒人员,以及在辖区长期生活居住的外地籍社会面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现状、逐人分析、分类分级,掌握吸毒人员的“落脚点”;充分利用吸毒人员网格化系统,密切关注本辖区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脱管失控;对于去向不明、人户分离的社会面吸毒人员,协同责任民警尽快查清下落,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吸毒人员登记和管控工作。
五、主要工作
1.信息核查。各村(社区)在基础信息采集的同时,加强对吸毒人员基本情况、行动趋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信息的采集和发现登记,协助社区民警摸清辖区内社会面吸毒人员的底数和现状,建立信息采集、动态跟踪、情况反映机制,切实提高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管控能力。
2.评估分类。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应当依据分类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评出高、中、低三种风险类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面吸毒人员,为高风险类: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
因吞食异物、自杀自残或者因严重病残暂时无法收押、收戒的;
有精神障碍诊断或有精神异常、行为失控表现的;
④有因吸毒引发肇事肇祸前科或扬言报复他人、报复社会的;
⑤其他具有现实社会危害性,或者有肇事肇祸可能,需要纳入高风险类管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面吸毒人员,为中风险类:
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
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暂时无法收押、收戒的;
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所外就医的;
④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或者刑满释放回社区未满三年的;
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未满三年且未被责令社区康复的;
⑥其他存在潜在社会危害性,需要纳入中风险类管控的。
以上所列情形之外的社会面吸毒人员,为低风险类。
高、中风险类人员落实管控措施半年以上,经评估不再符合所列情形的,风险类别可逐级下调。中、低风险类人员经评估符合更高风险类别所列情形的,上调至相应类别。
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街道禁毒办会同辖区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禁毒社会组织、村(居)委员会等具体实施。
街道禁毒办会同社区民警、村(居)委员会成员、禁毒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和社区医疗卫生人员,依据分类标准,逐一提出风险分类评估意见,经辖区派出所提出分类建议,由街道办事处审批确定风险类别。情况特殊的,由街道上报市禁毒办直接确定风险类别。
确定为高、中风险类人员名单及评定资料报市禁毒办、综治办备案。
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类别评估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因重要活动需要,可随时开展风险类别评估。
3.落实管控。对于高、中风险类人员,街道会同辖区派出所落实管控责任,逐人制定管控方案,建立由社区民警、社区医疗卫生医务人员、禁毒社会工作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等共同参与的管控工作小组,确定管控责任,明确具体分工。
对于低风险类人员,街道组织社区民警、禁毒社会工作者、村(居)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等做好动态信息跟踪,了解其活动情况,关注其现实表现。
4.出所必接。派出所要规范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运作流程,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实现吸毒人员入所、在所、转所、出所等环节的规范化。负责与作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及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无缝对接。同时,社区民警会同村(居)委员会成员、禁毒社工、网格员和社区医疗卫生人员,依据分类标准,逐一提出分类分级评估意见,审批确定风险类别进行管控。
5.一人一档。各村(社区)应发挥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作用,针对本辖区社会面吸毒人员,严格按照重点人群档案管理标准,逐一建立人员档案,做到详细、准确,并落实好保密措施,妥善保存。
6.帮扶服务。面向社会面吸毒人员“一对一”建立由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吸毒人员亲属暨禁毒志愿者组成的“4+1”(或“7+1”)帮扶小组,按照“高风险人员每半月一次、中风险人员每月一次、低风险人员每半年一次”的原则,做好社会面吸毒人员定期走访工作;采取结对帮扶、就业指导、困难救助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为社会面吸毒人员提供帮助,尽力解决好家庭困难吸毒人员的就业、生活问题,确保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教育、感化和挽救吸毒人员。动态了解掌握本区域吸毒人员的医疗保障和戒毒治疗、安置帮教等服务管理和关爱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提高社会面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
工作,务必要把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精心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尽快作出动员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调动和凝聚社会力量,全力以赴推进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
2.加强领导。各村(居)要把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列入工作职责,确定负责人员,紧密结合实际,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结合点,认真分解细化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3.严格考核。明确职责分工,各村(社区)主干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纳入禁毒工作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应当列管而未列管或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发生吸毒人员严重肇事肇祸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管控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4.按时报送。各村(社区)应按照街道禁毒办通知的具体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本辖区上、下半年的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工作,并将相关台账、总结资料报送街道禁毒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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